陈御白回过神来,看着眼前的重阳,热情洋溢,好像两人分开的七年里,其实并未曾改变什么。
很快,鸡公煲上桌,满满一盆,里面加了许多土豆金针菇之类,香气扑鼻,看起来十分诱人。
重阳拿起筷子,往陈御白的碗里夹了几块,重阳记得陈御白的喜好,喜欢吃有骨头的,鸡腿鸡翅鸡脖子之类。
陈御白不做声,安静吃了起来,她吃饭的时候斯文至极,从不狼吞虎咽,而是像对待一件艺术品一般,拆骨分肉,很有章法。
很久以前,重阳就觉得,看陈御白吃饭是一种享受。那么好看的一个人,哪怕是吃街边的臭豆腐,也能吃出豆腐西施的美感。
重阳嗤笑一声,说道:“你知道吗?我以前那个如你一般的朋友,吃起东西来总是文文静静的,我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,好多次,买了吃的一起吃,她没吃多少就被我吃完了,每次,见我吃完了,她又还想吃的时候,就会可怜巴巴地看着我。”
陈御白想起从前,似乎真的有些印象,便笑了,随口说道:“哦,那是有点可笑。”
重阳一僵,忙反驳道:“不是的,不是可笑,是很可爱。我吃东西比较快,刚认识的时候没注意这些。不过后来,我就会刻意吃的慢些,如果某个菜她比较爱吃,我就多留些给她。”
陈御白嘴角带笑:“那你们关系真的挺好的,你挺照顾她的。”
重阳看着陈御白,眼神中有些期盼:“你能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吗?她那时候身体不好,我就忙前忙后照顾她,她很乖巧的,我说什么她都听的。”
重阳指着陈御白来的时候带的粉色头盔,说道:“你看这个头盔,好看吗?本来我那个朋友想要黑色的,我觉得她那么好看的女孩子就该用粉嫩的颜色,她本来不愿意的,她说她不喜欢粉色,但是我夸她戴粉色可爱,她就撅着嘴接过去了。”
陈御白看着那个粉色的头盔,实在不敢相信这是七年前的那一个。
她是真的从小就不喜欢粉丝,总觉得这个颜色最是矫情,看起来就是一副羸弱之姿,她一直讨厌的紧。
那天重阳带她去买头盔,她就随意拿了一个,早忘了是什么颜色,但是重阳坚持,一直说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该用最可爱的颜色装扮,她心里虽然不喜欢,但那一刻也不知道怎么了,看着重阳亮晶晶的眼神,她竟没有反驳,乖乖从重阳手里接了过来。
甚至之后去采购家居用品,像是中了什么魔法一般,还特意买了几件粉色物件。
陈御白一笑,在心里感叹自己当初的傻气。
重阳见陈御白笑了,便继续说:“后来我发现她真的很听话,我说的什么她都听,像乖巧的猫一样,我遇见她之后,才知道原来女孩子真的可以香香软软的。”
这次换成陈御白全身一僵,她真是做梦也想不到,自己在重阳心里还有这种印象。她从小就薄凉,不爱说话不爱笑,不喜欢洋娃娃也不喜欢游乐园,不爱打扮也不喜欢珠宝。
六七岁的时候,妈妈曾把她的房间布置成了粉色城堡,她不喜欢,然后告诉妈妈不许在她的地盘用这种恶心的颜色。
别的小朋友在弹钢琴学古筝,她闹着要去攀岩去玩弓箭。别的女孩子穿着裙子假装自己是公主,她在一群男孩子中间打架摔跤,称王称霸。
爸爸妈妈曾说她跟可爱乖巧丝毫不沾边,一点不像个女生。
跳舞和穿裙子,都是妈妈后来强硬坚持下的产物,索性还算得上是拿得出手。
陈御白看着一旁的粉色头盔,蓦地想起那年带重阳回家,在家门口时,自己曾一遍一遍地喊重阳的名字,重阳就一遍一遍地应,丝毫不见烦,她就问重阳:“每一次,都会应我吗?如果我做了过分的事……”
那时,重阳笑语晏晏,对她说:“没事,过分我也应!”
陈御白偷偷看重阳,重阳吃的欢快,看着让人心情大好,她自顾言语,说道:“她实在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,她的十六岁过得很不好,出了车祸,失去亲人,才遇见了我。其实,很多时候我都会偷偷感谢那场相遇,你说,像你这样出身好,与我云泥之别的人,其实我们成为朋友的可能几乎就是零。”
重阳大概是吃的急了,大口大口喝着水,继续说:“因为那场车祸,我遇见过最好的人,对她而言那是悲惨的往事,对我而言,却是幸运的开始。虽然这么想很自私。”
陈御白的动作慢了下来,怔怔地看着重阳。于她而言,命运无法更改,但在那最低谷处,遇见一个重阳,亦是自己的幸运。
重阳接着说:“其实我知道我和那个朋友早晚会因为各种差异分开,但是那时候,我是想着,如果能长长久久地和她在一起做朋友就好了。”
陈御白苦笑一声,那时候,自己大概从没想着以后,那时候的自己,一边享受着重阳对她的好,一边设计利用重阳拖住陈润生,让陈润生相信自己确实是死了,从而有时间策划自己的以后。